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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关于人员培训的要求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18-05-25 查看次数:

        人的知识来自于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人的工作操作技能非常需要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系统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很快地掌握实际操作技能经验。
        2010版GMP对培训的要求有:
        第26条,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第27条,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第28条,高风险操作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
        可选的培训方式有:集中讲课、多媒体讲课、讨论法、案例研讨法、现场指导操作法、自学法、外培以及其他培训方式如:临时班会讲授培训相关知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偏离标准操作规程时随时现场指正、进行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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